各單位、部門:
根據《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無煙學校建設工作的通知》(國衛規劃函〔2020〕455號)精神,為了展現我校師生良好的精神風貌,創造文明、潔凈、優美的校園環境,學校決定自即日起,在學校相關場所進一步加強禁煙工作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禁煙區域
學校教學區、辦公區、圖書館、實驗室、商業餐飲中心、學生公寓、體育場、校園小廣場等公共區域全面禁止吸煙。
二、適用對象
全體師生員工,臨聘、外聘、業務外包人員,來訪人員。
三、有關措施
1.宣傳引導。各單位、部門通過宣傳提高認識,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和教育督促。各系部要定期開展控煙禁煙知識講座,加強健康教育,提高師生對煙草危害的認識,樹立正確的健康觀念;要以飽滿的熱情和堅定的決心,爭做禁煙戒煙的宣傳者;要在社交媒體上,分享實用的戒煙方法,正確對待吸煙、二手煙以及電子煙的危害;積極組織學生參加控煙宣傳活動,倡導講文明、鑄健康、改陋習、樹新風的生活方式。全體師生,從我做起,爭當控煙表率,自覺做到不在禁煙區域吸煙,積極對控煙禁煙工作進行宣傳和監督,對吸煙者進行勸阻。
2.設置標識。在教學樓、圖書館、商業餐飲中心、學生公寓、衛生間等重點區域張貼或擺放醒目的禁煙標識。
3.加強監管。由后勤服務中心牽頭,黨政辦公室、紀檢監察處、人事處、學生處、保衛處、團委、等部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禁煙區域吸煙行為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。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,納入單位和個人考核測評,教職工與師德師風考核掛鉤,干部與年度考核掛鉤,學生與綜合素質測評掛鉤。
四、相關要求
1.校園露天區域除指定吸煙區外,一律禁止吸煙,嚴禁流動吸煙,亂丟煙蒂、煙盒;禁煙區內不得擺放煙灰缸及其他煙具;校內重點區域的醒目位置張貼禁煙標識;校內商鋪不得銷售香煙。
2.明確責任,齊抓共管。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禁煙各項工作的部署、協調和督辦,并負責校園內禁煙標識的制作、張貼和露天吸煙區的設置;宣傳統戰部充分利用校園官網、廣播站、宣傳欄、電子屏等陣地,大力宣傳吸煙危害、禁煙氛圍營造和對違反禁煙規定者進行曝光;保衛處負責校園吸煙現象日常監控和信息溝通;人事處、工會負責教職工禁煙工作的監督和實施,并將禁煙工作和教職工師德師風建設結合起來;學生處全面負責學生的禁煙工作,會同團委負責學生禁煙規章制度的制定及各項規定的落實。
3.嚴格“屬地管理、部門負責”原則,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禁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,各部門要指定專人或專門機構負責本部門禁煙控煙工作的監督、巡查、勸導等工作。行政樓由黨政辦公室負責;體育館、籃球場、操場區域由軍事體育教研部負責;公共教學樓由學生處會同團委負責;學生公寓樓,商業餐飲中心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;校園其他公共區域由保衛處負責;外來人員的禁煙解釋和勸導工作,由對口接待部門負責。
4.進一步完善監督制度,加強督查。充分發動各單位、部門聯動效應,用好監督機制,切實增強禁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,建立控煙禁煙長效機制。
控煙禁煙,人人有責;健康校園,你我共享。希望各單位、各部門充分認識禁煙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,增強控煙禁煙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加強宣傳教育,明確屬地責任,深入推進學校禁煙工作,實現校園內公共場所“兩有三無”(即有禁煙標識、有人管理、無人吸煙、無煙具、無煙蒂)目標,通過師生的共同努力,進一步創建無煙校園和文明校園。
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
2025年6月18日